2021年6月3日,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辦“依法督促涉案企業合規管理 將嚴管厚愛落到實處”新聞發布會,發布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典型案例。
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典型案例
新泰市J公司等建筑企業串通投標系列案件
(一)基本案情
2013年以來,山東省新泰市J工程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J公司)等6家建筑企業,迫于張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影響力,被要挾參與該涉黑組織骨干成員李某某(新城建筑工程公司經理,犯串通投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)組織的串通投標。李某某暗箱操作統一制作標書、統一控制報價,導致新泰市涉及管道節能改造、道路維修、樓房建設等全市13個建設工程項目被新城建筑工程公司中標。由張某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帶出的5起串通投標案件,涉及該市1家民營企業、2家國有企業、3家集體企業,均為當地建筑業龍頭企業,牽扯面大,社會關注度高。
△圖 檢察機關深入企業調查。
2020年3月、4月,公安機關將上述5起串通投標案件移送新泰市檢察院審查起訴。檢察機關受理案件后,通過自行補充偵查進一步查清案件事實,同時深入企業開展調查,于2020年5月召開公開聽證會,對J公司等6家企業作出不起訴決定。
(二)企業合規整改情況及處理結果
檢察機關通過自行補充偵查,查清J公司等6家企業被脅迫陪標的案件事實。6家企業案發時均受到涉黑組織骨干成員李某某的要挾,處于張某黑社會性質組織控制范圍內,被迫出借建筑資質參與陪標,且沒有獲得任何非法利益。同時,檢察機關實地到6家企業走訪調查,掌握企業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復工復產情況及存在的困難問題;多次到住建部門座談,了解到6家企業常年承接全市重點工程項目,年創稅均達1000萬元以上,其中1家企業年創稅1億余元,在繁榮地方經濟、城鄉建設、勞動力就業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貢獻。如作出起訴決定,6家企業三年內將無法參加任何招投標工程,并被列入銀行貸款黑名單,將對企業發展、勞動力就業和全市經濟社會穩定造成一定的影響。
△圖 檢察機關邀請人民監督員等各界代表召開公開聽證會。
2020年5月,泰安市兩級檢察機關邀請人民監督員等各界代表召開公開聽證會,參會人員一致同意對J公司等6家企業及其負責人作不起訴處理。檢察機關當場公開宣告不起訴決定,并依法向住建部門提出對6家企業給予行政處罰的檢察意見,同時建議對近年來建筑行業的招投標情況進行全面細致摸排自查,凈化建筑業招投標環境。聽證會結束后,檢察機關組織當地10家建筑企業、連同6家涉案企業負責人召開專題座談會,宣講企業合規知識,用身邊案例警醒企業依法規范經營,從而實現了“辦理一案、教育一片、治理社會面”的目的。
檢察機關還向6家涉案企業發出檢察建議,要求企業圍繞所涉罪名及相關領域開展合規建設,并對合規建設情況進行跟蹤監督,最后舉辦檢察建議落實情況公開回復會,對合規建設情況進行驗收,從源頭上避免再發生類似違法犯罪問題。在合規建設過程中,6家涉案企業繳納171萬余元行政罰款,并對公司監事會作出人事調整,完善公司重大法務風險防控機制。此后6家被不起訴企業積極擴大就業規模,安置就業人數2000余人,先后中標20余項重大民生工程,中標工程總造價20余億元。
(三)典型意義
本案中,檢察機關充分履行自行補充偵查職權,全面查清案件事實,開展社會調查,為適用企業合規提供充分依據。同時,檢察機關推動企業合規與不起訴決定、檢察聽證、檢察意見、檢察建議等相關工作緊密結合,既推動對企業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處罰、教育、矯治,使企業能夠改過自新、合規守法經營,又能減少和預防企業再犯罪,使企業更主動地承擔社會責任,同時推動當地建筑行業深層次問題的解決,為企業合規建設提供了生動的檢察實踐。
責編:陳南松
來源: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